帮助台
会员登录
现在就加入!
登陆您的会员账号
国家/地区
语言
谘询医生
旅客在出发前需要咨询医生,特别是有贫血、怀孕或有异常、先兆流产等问题的旅客。
所需文件
•旅客请注意,怀孕期是从每个航班的起飞日期计算的。
怀孕看诊簿/胎儿检查书以确定胎龄和怀孕状态。
•样本MEDIF II,怀孕看诊簿/胎儿检查书/超声证明书显示越南航空接受的医疗机构医生专家的结论。-在越南: 专科医院,综合医院或郡/县级以上医疗中心、私立医院、家庭诊所、SOS诊所; -在国外:由乘客选择具有合法地位的医疗机构。
• 一些国家对孕妇入境有自己的规定; 因此,旅客在乘坐航班前应注意以下要求:-了解孕妇入境规则; -携带一套经合法公证处认证的英文医疗文件。
孕妇乘客必须在第一个航段预计起飞日期前 7 天内准备健康证明文件。如果乘客在旅途中没有出现任何健康问题,并且到下一个航段出发日期为止怀孕期仍不超过 36 周,则该航段仍可接受此文件。
如果在越南航空公司售票处/代理处预定,请至少在起飞前24小时登记或通过电话 19001100联系客户服务中心。如果使用以下表格在线申请服务,请至少在出发时间前 36 小时:
怀孕旅客服务登记
相关信息请参阅此处。
建议孕妇准备其飞行的所有机票,旅行证件和医疗证明。所有必需的文件在整个行程中必须有效。如果乘客选择不携带医疗证明,或者您的医疗证明已过期或不包含所需信息,则出于安全原因,越南航空保留拒绝登机的权利。
一些国家限制非本国孕妇的入境。建议与当地领事馆确认该国的具体要求。
本网站正在使用cookie。为了获得最佳的网络体验,请提供您使用我们的Cookie的授权并永久删除此消息
单击此处以了解有关我们使用的cookie以及如何管理它们的更多信息